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9]8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国内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投资市场和需求市场明显减弱。从我区税收情况分析,由于税源构成不丰富,加之今年随着增值税转型等若干政策的调整,使我区一季度税收完成情况较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下滑,面对当前的税收形势,各级税务机关必须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牢牢把握“强信心、迎挑战、保增长、促发展”这个主题,正视并克服困难,抓住有利机遇和条件,积极应对,主动作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做好2009年各项税收工作。
二、统筹兼顾 突出重点
根据总局“若干意见”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分析研究当地税源管理工作情况,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和细化有效加强各税种管理的各项措施,完善管理机制,坚持统筹兼顾,积极部署,认真落实。做到分步骤、有重点、求实效、促增收。
三、严格税收减免管理
各地(市)国税局要按照全区税务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贯彻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依法加强税收减免、延期申报、缓缴税款的审批管理,及时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转引税款。越是收入形势严峻,越要旗帜鲜明地贯彻落实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防止和制止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依法加强欠税管理,积极预防新欠,大力清理陈欠,做到对欠税的及时、全面监控。
四、提高税源管理能力 加强税源监控
各地(市)国税局要认真贯彻好税收管理员制度,要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抓手,以全面开展纳税评估为核心、以规范纳税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提高税源管理能力。按照税收管理员要求切实抓好基层税源管理工作,有效实施各税种税源的监控。把好源头关,努力做到一户不漏、一户不跑,同时要保证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五、加大税务稽查力度
各地(市)国税局要加大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力度,重点关注零负申报、低税负的问题和增值税转型后部分企业将以前年度固定资产列入当期抵扣等问题。要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发票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
六、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搞好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税收工作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各地(市)国税局要将税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各级政府的支持。同时,要加强与各级财政、发改委、工商、建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基本建设投资与税源分布情况。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2009年5月7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9]85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