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税务局系统“小金库”治理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为做好国家税务局系统“小金库”治理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家税务局系统“小金库”治理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6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认真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彻底清理“小金库”的观念。各单位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反腐倡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彻底治理“小金库”的观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清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找准薄弱环节,抓紧开展回头看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负总责,关注专项治理工作进程、治理政策、治理成效,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单位特别是自查为零的单位要抓紧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照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确定的“小金库”概念,仔细查找,认真纠正。各单位要将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总后,于2009年11月30日前通过FTP上报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路径为FTP://CENTRE0/区局督察内审处/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小金库),同时将纸质材料签章传真至区局督察内审处。
2009年11月30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家税务局系统“小金库”治理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6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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