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酒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信息管税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酒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信息管税的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酒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信息管税的安排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有关信息管税的要求和部署,构建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现代税源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将“打牢数据基础、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运用、实施信息管税”作为今年征管工作的重点,结合我市国税系统实际,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如何实施信息管税提出如下工作安排意见。
一、加大信息管税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信息管税的内外宣传。对内,充分利用内部网络、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信息管税的发展方向以及省内外好的经验、做法。3月份举办一期信息管税培训班,参加人员为各县市区局征管部门,税源管理部门等。在内部网页上建立信息管税交流平台,每月要求各县市区局报送1-2篇信息管税反馈信息或经验材料在此平台上交流。7月份组织召开信息管税工作现场会进行讲评。对外,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政部门汇报,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等方式耐心细致地向纳税人宣传、动员和解释,采用举办联席会议等形式深入具体地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努力争取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信息管税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管税的社会化网络。
二、规范信息采集录入
(一)建立正确高效的数据采集录入机制。数据采集录入是保证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基础,也是产生数据质量问题的主要源头。数据采集工作主要集中在各应用系统的操作环节,为保证数据质量,各应用系统的数据录入应遵循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原则,严格以原始资料为依据,做到数据真实无误,并且逻辑相符。各级国税机关应针对各项数据采集工作定岗定责,数据采集人员应强化数据质量意识, 熟练掌握正确的采集和审核方法,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采集各类数据。市局将利用省局数据质量监控分析系统每季发布数据质量通报,进行考核,年度总评。县市区局要积极开展数据录入质量竞赛活动。每月将数据录入质量作为一项指标,纳入税收管理员和办税服务厅的绩效考核。
(二)提高信息采集与录入的信息化程度。以信息化为依托,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信息采集录入的手段。在所有查账征收纳税户中推行电子申报软件,并要求必须采集录入财务报表资料。网上申报、银行网点申报、短信申报、自助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必须达到纳税户的90%以上。扩大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范围,将应纳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纳税人全部纳入进来,将两费收入也通过电子划缴方式入库,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的签订作为办理税务登记的一个流程同步进行。
(三)明确信息采集录入职责。税收管理员和办税服务厅人员作为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录入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审核和判断,发现错误数据及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修改,特别是总局、省局、市局确定的重点税源监控户,由于收入核算部门要利用CTAIS系统的相关数据录入TRAS重点税源系统,总局、省局不定期比对两个系统数据的差异进行考核,由税收管理员每月核对所有采集的数据,保证各项数据准确无误,特别注意数据的延续性。推行电子申报、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要加强培训,要求对电子申报软件审核通过的申报资料才能进行电子数据传输申报。每月征收期即将结束时,对应征未开票信息由税源管理部门进行清理,征收期结束后次日,进行催报催缴统计,生成催报催缴纳税户清册,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收入核算部门应加强对账工作,特别是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及多元化报税以来,给对账工作带来困难,收入核算部门应发挥监督税款入库的职责,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月底结账前,特别注意督促在途税金、欠税及时入库。税源管理部门必需按月将纳税评估辅助软件确定的行业纳税人评估所需的涉税信息采集录入纳税评估辅助软件中:如耗电、耗水等。各县市区局征管部门要按季度做好涉税信息采集录入任务的下达、监督、考核以及通过网络等方式获取的批量纳税人第三方信息的导入和审核等工作。
(四)加强其它相关涉税信息的采集备案工作。税源管理部门应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纳税人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购销渠道等信息进行采集,对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纳税人的财务软件进行登记备案,作为“一户式”档案资料保存,在纳税评估中加强应用。
三、拓宽信息来源渠道
市局在4月份召开联席会议,同市地税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烟草公司、市保险公司、市国土资源局、各专业银行等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协调和沟通,力争使他们对下级部门在与国税部门的配合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做出具体安排,解决基层获取第三方信息难的问题。4月底以前,各县市区局要制定出第三方信息获取方案,建立长效机制。获取的信息包括各种登记信息、机构代码信息、纳税人的物耗信息、医保部门支付信息、保险部门理赔信息、烟草公司卷烟配送信息、法院经济案件涉税信息、政府采购办大额采购信息、货运部货物运输信息、重大工程项目审批信息、国土资源使用费信息、大商场超市大宗货物购销信息等,通过与上述部门或渠道的协作配合,进一步积累经验,逐步将信息来源渠道拓展到纳税人相关的上下游企业,以及与纳税人相关的其它有关部门。有条件的要通过网络方式建立长期的、信息共享的交换信息数据库,降低数据获取成本,努力做到信息交换的精准、规范和互动。在第三方信息获取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并注意对获取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强化数据质量管理
(一)制定管理办法。2010年3月,制定《酒泉市国税局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加强数据质量的考核和评价。
(二)开展数据质量分析和数据清理。充分利用省局数据质量监控分析系统,由各县市区局征管科负责按月对本局的数据质量进行实时监控,对错误数据随时发现随时清理,需要省局后台清理的通过运维平台逐级提交,由省局及时进行清理,做到错误数据不跨月。要认真分析错误数据产生的原因,及时进行规范并补录。
五、提高数据信息分析应用水平
(一)建立数据信息分析应用机制。将数据分析与纳税评估、统计分析、税源控制、预测分析等工作紧密结合,为税收目标的制定与实现、税收过程的控制与调整提供依据。实际工作中,数据分析需要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和联动作用,层层建立以信息中心、各业务部门参加的数据分析应用小组,根据各级工作层次和应用范围建立起数据分析体系。确保数据处理应用工作在设计选题、制定指标、分析处理、结果发布、问题反馈等方面上下联动、分级管理、相互促进,提高税收数据处理应用工作质量。
市局在FTP服务器上建立专门文件夹,分别不同情况,每月或按季发布相关业务科室数据分析情况。包括宏观税负与税收弹性、行业税负、零负申报、重点税源监控、长亏不倒企业、根据总局及省局行业税负预警标准下发预警企业名单等信息。税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分析数据的利用,有效开展评估核查。
(二)深化数据信息分析应用。结合省局按季开展的征管状况分析,各县市区局每个季度要开展户籍管理分析,发票使用、缴销、违章情况分析,重点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分税种税收分析,分行业税收分析;积极开展利用第三方信息核查和纳税评估工作,开展税收收入能力分析及预测,逐步构建科学、实用的数据信息分析指标体系。
六、继续深化纳税评估
(一)做好评估软件试点。我市作为省局行业纳税评估辅助软件工作的试点单位之一,前期已对铁精粉、氧化球团、钒、棉花加工、面粉加工、番茄酱等行业和产品进行了维护,各县市区局必须对已经维护的涉及这些行业和产品的企业进行数据采集,同时,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提出业务需求,增加和维护需评估的行业和产品,将更多行业纳入评估辅助软件管理,从2010年2月份开始对2009年的数据分月进行采集,2010年在2月底以前必须完成数据采集工作,要充分利用纳税评估辅助软件相关指标,产生评估清册开展评估。同时做好软件运行中问题的收集和整理,按月反馈市局征管科。
(二)提升评估质效。以专业化管理为契机,积极探索重点评估、专项评估、日常评估相结合,增值税、所得税及其他税种评估相结合的评估工作机制。对重点行业,组成专业化团队进行各税统评。
(三)开展评比竞赛。4月份市局组织对纳税评估人员进行培训,下半年,每个县市区局选报1个案例参评省局“十佳”纳税评估案例评比,在全市纳税评估人员中开展纳税评估业务知识竞赛活动,精心组织优秀评估人员参加全省竞赛。对入选“十佳”纳税评估案例和“五十佳”评估人员的,市局将给予重奖。
七、探索实施风险管理
市局将选择一些纳税风险较高的行业,如汽车销售及修理修配、房地产开发、医药经销、大型超市、建材销售、长期零负申报、低税负的增值税纳税人,长亏不倒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等,以及各县市区局的主体税源行业,通过内外部信息的采集、比对,分析、识别可能引起税收流失的各种因素,找准风险存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找出风险形成的规律,逐步建立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探索实施风险管理,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的针对性,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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