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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甘国税发[201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知悉。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 对应法规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甘国税发[201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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