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国税发[2009]10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国税发[200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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