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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0]第8号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财政部、证监会已收回开元信德、广东大华德律、大公天华和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许可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因专业人员转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其证券许可证交回财政部、证监会。

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专业人员转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其证券许可证交回财政部、证监会。

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因专业人员转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其证券许可证交回财政部、证监会。

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因专业人员转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其证券许可证交回财政部、证监会。

特此公告。

                                           财政部 证监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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