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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停止执行的海关公告目录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有关部门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海关总署此前发布的有关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停止执行的海关公告目录

序号 公告编号 文件名称
1 海关总署公告[2007]36号 海关总署关于整喷气织机和自动络筒机及其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 海关总署公告[2007]54号 海关总署关于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关键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
3 海关总署公告[2008]9号 海关总署关于大型煤炭采掘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
4 海关总署公告[2008]10号 海关总署关于大型露天矿用机械正铲式挖掘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
5 海关总署公告[2008]15号 海关总署关于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
6 海关总署公告[2008]24号 海关总署关于大型非公路矿用自卸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
7 海关总署公告[2008]29号 海关总署关于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
8 海关总署公告[2008]30号 海关总署关于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税收政策的公告
9 海关总署公告[2008]68号 海关总署关于整大型石化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
10 海关总署公告[2008]69号 海关总署关于整大型煤化工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
11 海关总署公告[2008]70号 海关总署关于整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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