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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内容是什么?主要披露哪些信息?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0-11-25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1]49号)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经营业绩表、基金净值变动表及其附表。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披露主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影响数、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和主要报表项目说明等内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应披露基金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等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存在的关系与交易等。

(一)资产负债表应分别资产、负债、持有人权益披露其年初数和期末数。

(二)经营业绩表应分别收入、费用、基金净收益、基金经营业绩披露其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

(三)基金净值变动表应披露下列项目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1.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2.基金单位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3.向基金持有人分配收益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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