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1-1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第四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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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第四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