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国家税务局、九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全市国地税共管户比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国地税共管户比对工作的通知》(赣国税发〔2016〕144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促进涉税信息互联互通,努力夯实征管基础,提升征管质量,决定在今年6月份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共管户清理比对的基础上,再次全面组织开展国地税共管户清理、比对、并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实现国地税金税三期税务登记和管理信息的一致是实现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的现实需要,是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上线的统一要求,也是推进我市国地税深化合作的基本保障。各地要积极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认真学习赣国税发〔2016〕144号文件精神,切实把握做好国地税共管户清理比对工作目的、意义和方法,加强国地税之间的协调和合作,确保共管户清理比对工作取得实效和如期完成。
为确保国地税管户信息清理比对工作顺利推进,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成立联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征管工作的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科,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并负责对全市清理比对工作的采集和汇总上报《国地税共管户采集表》,同时组织开展对全市比对清理工作的指导督导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清理比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专门的实地核查工作组,确保清理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认真核查
各县(市、区)国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照赣国税发〔2016〕144号文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加强配合和协作,实现单位对接、人员对应,工作互助,严格按照赣国税发〔2016〕144号文确定分发的六种清册和八种调查结果的处理方式认真开展联合清理和核查工作,确保国地税税务登记信息完全一致、纳税人状态和其他涉税信息基本一致。
由于清理比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在推进清理比对工作中,结合各地实际,依据六种清册描述的工作内容,可以采取如下工作方式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1.对于国税有地税无和地税有国税无两类清册,各地可以采取由信息已有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初审无误后通过在修改设立登记模块发起变更,推送到对方税务部门进行后续管理。
2.对于档案编号相同,四个字段不完全相同;档案编号不同,四个字段完全相同等其他四类清册,各地国地税部门可以按照任务分类采取联合实地核查或分别实地核查、集中审核分析的分解方式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如期完成清理比对工作。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对管户清理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收集和反馈解决;需要市局、省局明确的,要及时将相关问题进行描述、归集,及时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系。各单位认真开展核实确认工作并汇总生成《国地税共管户采集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其中纸质加盖国、地税公章),经国地税双方共同确认后,于10月21日前上传市局(市国税局FTP: 市局征管科/金税三期优化版推广上线/业务组/国地税管户比对;市地税局FTP: 市局征管科/2016上传文件/10/国地税管户比对)。
联系人:市国税局:文翔宇 18807924566
市地税局:孙 超 15979921347
九江市国家税务局
九江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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