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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对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实施冬季采暖费补贴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实施冬季采暖费补贴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6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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