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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贵港市港南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流程图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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