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的通知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74号)和《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的通知》(团粤办发[2017]40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按照税务总局和团省委的通知部署,省国税局将以“青年建功‘十三五’·青春献礼十九大”为主题,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相关活动内容和要求详见税务总局文件,省国税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希望全省国税系统各级青年文明号将“忠诚、法治、创新、和谐”的广东国税精神融入到“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充分发挥“全国青年文明号”和“广东青年文明号”集体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展示税务青年集体弘扬文明风尚、投身创新创造、服务税收发展的青春奋斗风貌,结合各地特色品牌,对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
请各市国税局在7月21日前向省国税局(教育处)报送活动整体情况、典型经验,并选送1—2个优秀微作品至省国税局教育处(要求详见税务总局文件附件)。
省国税局教育处联系人:杨广治,电话:020-38358402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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