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皖国税函〔2011〕202号)要求,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2012年1月9日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