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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54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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