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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申报纳税期限安排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税(费)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等规定,现对2015年申报纳税期限作如下安排:(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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